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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家私营生产企业获自营进出口权

1999-01-05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吕贤如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月4日电记者吕贤如从外经贸部获悉,经外经贸部批准,希望集团有限公司等20家私营生产企业今天首批获得自营进出口权。

私营生产企业获得自营进出口权以后,享有与国有、集体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同等待遇。这标志着非公有制经济在全国范围内首次获得直接从事对外贸易的权利。

据统计,首批获得进出口经营权的20家私营生产企业注册资本总额达13.62亿元,平均每家为6800万元。这20家企业广泛涉及饲料、食品、农业开发、医药、金属冶炼、建材、纺织、服装、轻工、机电和计算机软件开发等行业。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赋予符合条件的私营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一项措施,对促进我国外经贸的改革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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